一、产品介绍
警用碳纤维防暴头盔是一款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防暴处突能力和人民警察安全防护水平,公安部研制定型的新型警用防暴头盔,列入警用装备序列。主要用于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对处置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抵御锐器、利器、棍棒及非爆炸性投掷物的攻击,保护头部、面部和颈部安全。采用半盔结构,正面镶嵌警用帽徽;面罩防雾气、防渗漏、可拆装;组合式护颈防割、阻燃,内含隐蔽式护带;战术导轨可挂载照明、通讯、摄录等设备;佩戴松紧度可旋钮式调节;应用高强度轻质材料,重量低于1.2kg.
二、技术参数
1、组成:盔体、内衬、悬挂佩戴系统、战术导轨等;
2、颜色:黑色哑光; 3、盔体材质:碳纤维等复合材料成型;
4、质量:小于等于710g;
5、悬挂佩戴系统可调节,其衬垫可拆洗、更换;
6、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应能承受不小于49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试验头模上的力应小于4000N,且壳体不应破裂,应符合GA294-2012中的相关要求;
7、耐穿透性能:应能承受不小于88.2J 能量的穿刺,穿刺时落锤不应穿透警用防暴头盔与试验头模产生接触,盔体不应破碎,应符合GA294-2012 中的相关要求;
8、阻燃性能:
(1)头盔外表面续燃时间应小于等于2s;
(2)下颏带续燃时间应小于等于2s。
9、侧向刚性:按照GB/T 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最大变形不应超过40mm,残余变形不超过15mm,盔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10、气候环境适应性:环境温度-30℃~55℃和常温淋雨的条件下,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应符合第7条中的要求,耐穿透性能应符合第8条中的要求;
11、涂层附着力:涂层附着力大于等于GB/T 9286-1998中的3级规定。
12、防割护颈:
1、组成:后护颈、防割护带等;
2、质量:小于等于280 g;
3、防割性能:刀口压力 20N、刀片转速 20r/min,每次割穿发生时,切割周数不少于 3 周,应符合 GA 614-2006 中的相关要求。
4、阻燃性能(GB/T 5455-2014垂直法 条件A):续燃时间≤2s,阴燃时间≤2s;
13、防护面罩
1、质量:小于等于250 g;
2、防紫外线性能:依据 GB 10810.3-2006和 ISO12312-1:2013 标准UV400;
3、抗撞击防护性能:应能承受对面罩不小于4.9J 动能的冲击,符合 GA 294-2012 中的相关要求;
4、防渗漏性能:面罩在闭合后,与壳体接合部位应能防液体流入,符合GA 294-2012 中的相关要求;
5、抗冲击强度性能:应能承受1g 铅弹以150m/s±10m/s 速度冲击,冲击后面罩不被击穿或破碎,符合GA 294-2012 中的相关要求;
6、视觉质量:
(1)面罩上气泡、斑点的直径小于等于1 mm、数量小于等于4 个;
(2)透光率应大于等于90%;
(3)光畸变最大量应小于等于6′;
(4)面罩内表面有防雾功能;